尊敬的受益人:
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設立了“華宸•天璽一號私募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”(以下簡稱“本信托”)。作為受托人,現就本信托成立至12月31日的信托事務向受益人報告如下,并為報告中所載資料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。報告書中的內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負責解釋。
一、信托計劃概要
1、信托計劃成立日:2008年1月31日
2、信托計劃目前規(guī)模:人民幣10,000萬元
3、信托計劃期限:2008年1月30日--2013年1月30日。若買殼上市不成功,則提前結束信托計劃。
二、信托財產專戶開立情況
在本信托計劃成立前,受托人為本信托開立了信托財產專用賬戶,開戶行為建行內蒙分行營業(yè)部迎賓北分理處,賬號為15001706680052502223。
三、信托資金的運用
受托人將全體委托人的信托資金集合運用,對本信托計劃財產進行專業(yè)化的管理、運用,作為財務投資人通過參與興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(fā)起設立的擬上市公司(目標公司)之私募股權融資,購買興泰投資持有的部分目標公司股權,謀求信托計劃財產的增值。在信托計劃運行過程中,為了早日實現與資本市場的對接,興泰投資放棄了藍山資本的注資。
2008年8月,受托人召集并以通訊方式召開了第一次受益人大會,表決通過了《信托計劃調整方案》。調整事項如下:1、目標公司原IPO上市方式調整為買殼上市方式;2、原信托計劃資金1億元占擬設IPO上市主體九州天昱(天津)股權比例2.22%,調整為信托計劃資金1億元占擬買殼上市主體北京九州天昱投資開發(fā)有限公司8%的股權。
信托利益的來源:1、 2008年12月31日前,九州天昱支付信托計劃2008年度特別紅利1000萬元,實際分紅不足1000萬元部分由大股東興泰公司補足;2、若本次買殼上市成功,則后續(xù)年度的股息分紅遵照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進行分配;3、如本次買殼上市不成功,則于資產重組申請被中國證監(jiān)會重組委員會否決之日起30日內結束信托計劃,由大股東興泰公司回購信托計劃所持有的九州天昱全部股份,回購金額為:投資額1億元,加上按9.26%/年計算的利息(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信托計劃結束日止的實際日期)和從2009年1月1日起至信托計劃結束日之止的未付股利(按投資額1億元為基數,如果九州天昱實際支付股利超過5.56%/年,則按照實際股利核算;如果低于5.56%/年,不足5.56%/年部分由大股東興泰公司補足)。
四、信托計劃的管理
1、受托人根據《信托公司管理辦法》及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》為本信托計劃開立了專門的信托財產賬戶,建立了單獨的會計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。
2、受托人在信托計劃的管理過程中恪盡職守,履行了誠實、信用、謹慎、有效管理的義務,制訂了一系列制度,并根據信托業(yè)務的需要設置了不同的部門和崗位,以實現各部門、崗位間的相互監(jiān)督和制衡。
3、截止2008年12月31日,本信托按照有關信托文件運行正常,且沒有發(fā)生能夠影響信托財產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況。
五、信托財產及收益情況
截止2008年12月31日,本計劃信托資產總計100,001,688.94元,其中貨幣資金1,688.94元;信托負債合計為43,621.25元;信托權益合計99,958,067.69元,其中未分配利潤-41,932.31元。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產生的信托收入累計4,614.94元,全部為利息收入;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差旅費43,321.25元,銀行結算費226.00元,律師、咨詢費3000.00元。
六、對股息收益及股權回購安排的保證措施
(一)華宸信托以所持有的北京滕信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77.3%的股份作為支付對價購買興泰公司所持九州天昱8%的股份后,興泰公司為保證按約履行支付股息收益及股權回購之義務,北京滕信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77.3%股份暫不過戶;
(二)華宸信托在九州天昱公司上市前擁有一個董事席位。
七、信托經理情況
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員為本信托計劃的信托經理:蔡卓思、馬曉明、張燕冰。